商店规定电子钱包/刷卡最低消费RM20?国行小编:民众可投诉相关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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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科技的发展,如今已有大部分民众习惯通过电子钱包及刷卡进行无现金消费。然而今时今日,却竟然还有油站规定最低消费RM20才可用电子钱包付费,刷卡则需要RM30!

近日,一位网民在Twitter上分享了自己在吉隆坡往返加叻大道,位于文冬的一家油站消费时,柜台贴上纸条注明:用卡付费需要RM30以上、用电子钱包需要消费RM20以上,购买香烟及为Touch ‘n Go卡充值只能以现金付费,谢谢。

这位网民将纸条的照片上载至Twitter询问广大网民的意见,并表示自己和收银员为此吵了起来,他也指责商家无权为无现金消费的顾客设下最低消费数额。

这则帖子引起热议,同时也获得了国家银行关注,国行小编甚至亲自回应:“请投诉!”

网民热烈讨论指出,许多人都认为商家应该跟上顾客皆习惯无现金消费的时代,加上电子钱包已经相当盛行;也有人说,使用QR Code的DuitNow付费是不会向商家徵收额外附加费的。

而国家银行小编回应这则帖子,促请使用银行卡付费时,遇上商家徵收附加费或设下最低消费数额的民众投诉。民众可以浏览http://bnm.gov.my/LINK 投诉,更多详情,请参考bnm.gov.my/surcharge

根据国行网站的资讯,商家为使用信用卡或扣账卡(Debit Card)设下最低消费数额的行为,在国际银行卡制度,如Visa和Mastercard下是被禁止的;因此,民众可以通过BNM Mylink或联系发出银行卡的单位作出投诉。

另外还有网民分享了自己和商家“吵赢”的经历,一位男子表示,他于2020年在餐厅欲使用信用卡付费时被收银员拒绝,声称顾客必须消费至少RM50才可刷卡。

网友指出,在国行网站第5章第5.11.3条文写道:商家在接受一张有效及正确出示的Mastercard或Maestro Card时,不能要求,或示意要求最低或最高交易额;至于Visa或Visa Electron Card,国行也是如此规定。

不过有网民指出,商家面对的现实是:

  • RM5的交易需要支付RM0.50或RM1的最低商家折扣率(MDR)
  • 充值1%盈利,需支付1%至3%的MDR
  • 充值RM100 TnG电子钱包获得RM0.20,但须支付1%至3%的M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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