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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与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开。
原告腾讯公司表示,被告作为同行业竞争者明知其“抖音”网站及“抖音”App 上的《王者荣耀》游戏短视频未经授权,但为了吸引流量,放任和帮助用户传播侵权短视频,且接到原告的侵权告知函后拒绝删除,依法应向原告承担著作权侵权责任。

对此,腾讯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王者荣耀》游戏著作权的行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520万元(约RM339万)等。
法院认为,被告微播视界公司未经许可,未支付任何费用,与玩家分工合作或教唆引诱玩家将《王者荣耀》的游戏画面进行录制,并在抖音平台上大规模传播,抢占了腾讯公司《王者荣耀》游戏短视频市场份额和用户流量,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判决结果为,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赔偿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经济损失50万元(约RM32万)及合理维权开支10万元(约RM6.52万)。
值得注意的是,在今年4月,有报道称音因玩家未经腾讯授权直播《王者荣耀》游戏,直播平台火山小视频被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认定侵权。法院一审判决该平台停止直播相关游戏,并赔偿原告腾讯800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者荣耀》运行中的连续画面著作权由游戏开发商享有,且游戏直播不构成对著作权的“合理使用”,要求火山小视频停止《王者荣耀》游戏直播,但没有支持原告的全部赔偿数额。更多的科技资讯,请继续守住TechNave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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